根据官网消息,中国证监中国证监会于4月7日开始实施《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线交行若干规定》。该政策旨在落实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易新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,规今并加强对持股5%以上大股东及董监高的起施短线交易监管,以防止内部人士利用信息优势获利,中国证监确保市场公平。线交行
《规定》总共包含十二条,易新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规今明确适用主体及证券范围。大股东、起施董监高在买入卖出时均需遵循短线交易规定,中国证监涵盖存托凭证、线交行可交债、易新可转债等证券。规今
二是起施规定持股和交易时点的认定标准,包括证券过户登记日作为买卖时点,合并计算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境外投资者的持股数量。
三是列出了13种豁免适用情况,如优先股转股、ETF的认购与申赎等,同时强调相关情形如利用信息优势的交易不予豁免。
四是针对由专业机构管理的证券账户,规定需按产品或组合单独计算持股,以促进市场开放和中长期资金入市。但如出现利益冲突或违法行为,将不予单独计算。
证监会已进行多轮意见征集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并充分采纳。各方普遍支持《规定》,认为其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提升交易便利性。
接下来,证监会将确保该《规定》的有效实施,并继续优化短线交易监管,以维护市场秩序,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。
本文编选自“证监会”官网,官网编辑:冯秋怡。